和人产生过这样的争论,所以那种亲切感让我感到有些飘飘然了,而酒馆里热闹的氛围也感染了我,让我的胆子逐渐大了起来。
于是我开始环视这个巫师世界的酒馆,除了石头墙壁上会动的各种挂画以及正在热闹交谈着的巫师们,最吸引我的当属那些被用魔法摆上餐桌的食物,散发着醇香气息的金黄色液体还冒着泡就被装进巨大的容器里飞到餐桌前,而人们毫不顾忌地大快朵颐,烤乳猪、三明治、蜂蜜布丁像是源源不断一般被送上餐桌,食物的香气让我让我有些躁动不安,我这才发现我己经很饿了。
而这个时候,角落里的一个人突然吸引了我的注意力,他坐在破釜酒吧靠窗边的一个墙角,是一个有着淡金色短发灰蓝色眼睛的有着像王子一样外貌的二十多岁的年轻人,但和他古典俊朗的外表相冲突,他身上的甚至他附近的其他东西的风格简首就是迥然不同。
我想如果我没有看错的话,他手里拿着的东西应该是只有在麻瓜世界里才十分常见的手机,并且还是十分时新的样式。
因为亨利哥哥经常会给我带回来一些摇滚乐队的海报的唱片,所以我能从形状上认出那人手机的手机壳上面印着的是一个英格兰摇滚乐队的红色logo,并且下面还附上了一句用像刺刀一样锋利的艺术红字,但距离隔得实在是太远了,所以我看不清那人具体到底是什么句子。
和他的手机壳有着一样的风格,那人的穿着也十分的时髦和……摇滚,下身是淡蓝色的破洞牛仔裤和有着亮闪闪铆钉的黑色马丁靴,上身则是有着工装风格带了许多口袋的短款夹克,夹克的胸口还别着几个十分显眼的金属徽章,这件夹克被用一种十分随意的方式穿在他的身上,甚至就像是杂志里的模特一样露出了一个肩膀,所以能够更加明显地看到里面的带有时髦印花和碎布式裁剪的红色T恤。
有一说一,这样时髦的年轻人可能更应该出现在现代城市街头的咖啡馆或者酒吧里,而不是对角巷的破釜酒馆里。
如果不是酒馆的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