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片土地。
我快忘记星城长什么样子了,星城口音也逐渐陌生,还有幼时的玩伴,刘大宝和刘二宝。
刘大宝是刘二宝的哥哥,它是刘女士养的一只狗。
小时候的季漾舒不知道它是什么品种,记忆中的刘大宝白白的一只,毛发很长,很乖,叫刘大宝的时候,总能听到一阵热情的回应声。
刘二宝是我的跟屁虫,我去哪里他就跟着我去哪里,他家就在奶奶家隔壁,我们俩个总是一起玩。
不是季漾舒不和其它小朋友一起,因为刘二宝是个小哭包,季漾舒和其他小朋友说话刘二宝宝就哭,更别提一起玩了。
刘二宝哭声太过于响亮,半推半就的季漾舒也愿意依着他,她也懒得和其他人说话。
离开星城的前一天,我和刘二宝说我明天又要走了,我嘱咐他要听话少哭一点,伤嗓子,等我下次暑假回来看他。
刘二宝也是一个笨蛋,每次我要去羊城时,他总要趴在他家的阳台送我,也不说话。
我一首以为刘二宝的大名是刘慎,没想到后面他又改回了父姓,他家那栋别墅里就只有刘二宝刘大宝和保姆,他们的妈妈是一个大舞蹈家,经常上电视,也很少回他们的家。
至于他们的爸爸,我是听都没有听过,以前有其他小孩说刘二宝是没人要的孩子,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
我瞧着着那个弟弟可怜,帮他赶跑了其他小孩,从此以后,季漾舒的身后就多了一个小跟屁虫。
——完“刘二宝是你啊,几年不见,你长得我都要认不出来了,性格倒是差不多。”
季漾舒看着眼前的沈知慢慢和记忆里的刘二宝重合起来。
慎和沈,她早该想到的。
听着季漾舒的话,沈知眼中闪过惊喜的光。
他说的很慢,咬字清晰,音色拖的有点长,像是害怕真的被季漾舒忘记了:“舒舒,我就知道你不会忘记我的。”
“舒舒十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