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和妻子坐在饭桌前吃饭。
问妻子:“我大儿子己经过百天了,吃东西没事情吧?”
田素芬看到小静祥眼巴巴的盯着鸡腿口水首流的样子也乐了。
:“陈婶说少吃点没事。”
“那少吃点,看把我大儿子馋的口水都流出来了。”
徐国华边说边夹着一小块鸡肉放在小静祥嘴里。
小静祥终于吃到肉了,心里说不出的高兴。
其实这都是他自己弄来的。
在房子西边有一片荒地,徐国华闲时就开垦出来种了高粱。
在那个年代粮食紧缺,就没有一家粮食够吃的。
可是山上的野鸡野兔太多了,经常窜出来祸害庄稼。
春天野鸡刨种子,夏天野兔啃青苗,秋天野鸡野兔一起偷粮食。
小静祥看到之后这个气啊!
我老爸辛辛苦苦种点儿粮食你们竟然跑来白吃这怎么可以呢!
反正家里的生活这么困难,吃点肉都费劲,那就吃你们的肉吧。
小静祥虽然人不能动,可他神魂强大,利用神魂力来控制这些野鸡野兔那太容易了。
就这样有野鸡野兔来偷粮食就像受到惊吓一样闯入院子里的鸡棚里不出来了。
最后那肯定成餐桌的菜了,三个月来就连陈叔家都经常吃野鸡野兔。
徐国华还偷偷去黑市卖几回,实在是吃不了,还不如拿去换些别的东西。
这也不会引起别人注意,因为平时也有不少窜入村里进入各家各户的,何况他们家在村外还单门独户的。
至于逮着逮不着那就各凭本事了。
就这样徐国华家的小日子在村里来说可以算一等户了。
有人可能不信,其实你没经历过那个年代。
一个成年劳动力辛辛苦苦在大集体干了一年,到年底结账的时候能分到三百斤粮食和三十块钱都不错了,这还得是风调雨顺大丰收的情况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