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军山为了她,和殷家解除婚约。
婆母百般看不上他,甚至让军山跪祖宗牌位,拿拐杖狠狠的打了军山一顿。
结婚后她战战兢兢、百般讨好,无论做多少努力,婆母眼里都是一无是处。
南殷北霍,和殷家相比,横向纵向她都远远不如。
尤其是婚后她迟迟不孕,而另嫁他人的殷淑兰却生下了儿子。
每每婆母看她一眼,未曾言语她却能从里面看出后悔的意思。殷淑兰是璀璨明珠,她是瓦砾鱼目,婆母觉得军山娶她娶亏了。
婆母这么想,夜深人静时军山会不会这么想?
那几年沈夫人如履薄冰、战战兢兢,日日求神拜佛,偷偷去寺庙捐香油钱。皇天不负苦心人,她终于怀孕了!可惜怀的艰难,生的更艰难,差点去了她半条命。
她熊猫血只能生一个,偏偏结果令她失望。为了在沈家站稳脚跟,她需要儿子!这一切都不是她的本意,她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午夜梦回她曾无数次后悔,她也不断地在弥补。
如今都已经错了十九年了,已经尘埃落定了,就那样吧。军山需要儿子,而她亏欠亲生孩子。
往事忆上心头,思绪惆怅,沈夫人握着话筒发呆。
电话那端不知道说了什么,拉回了沈夫人的思绪。
“我知道了妈,淼淼是我亲生女儿的事,我谁都不会告诉的,我知道轻重缓急,这么多年都忍了下来。
我抛弃淼淼的事,你的意思是:算命先生说淼淼克我,所以我偷偷扔掉淼淼?”
沈夫人握着电话筒摇了摇头,“妈,这样不行,这样军山知道后,会认为我是个封建迷信、心胸狭隘、心肠歹毒的人。
不如说淼淼克振华吧,所以我偷偷扔掉淼淼,这样还能解释爱子心切,一时糊涂险些酿成大错,所以这些年我才加倍多淼淼好。”
电话那头又说了些,沈夫人估摸着事情吴嫂差不多时间要从百货商店回来了。
事情也解决了,后面的事妈一定会将办妥的。沈夫人呼出一口气,安心的挂断了电话。
沈夫人并不知道,沈军山正坐在监听器前面,这通电话的每一个字都被他听入耳中。
沈军山面色阴沉,气势骇然。
相识相守二十多年,今日这通电话彻底颠覆了他对爱人白丽华的认知。
沈淼淼是白丽华的亲生女儿,可沈淼淼与振华相差不到六个月。
一个是年尾冬天出生,一个是来年初夏出生。
若沈淼淼真的是白丽华的亲生女儿,她便不可能生下振华。
养了十九年的亲子不是他的儿子。
一瞬间沈军山心口窒息,他闭上眼,面上划过浓浓狼狈之色。
任凭哪个刚毅的男人,在听到如此消息时都很难保持平静。
......
碧海:明天就要离开这座生活了好几年的城市了。
第250章
夫妻离心离德
至于沈淼淼是否是他亲女,沈军山压根未曾考虑。
沈淼淼初夏出生,时间往前推十个月,恰逢七月。那时候他在队里未曾回家探亲,哪怕沈淼淼早产,也决计不可能是他的孩子。
沈军山难以接受,白丽华不仅欺骗他还背叛了他。
儿子不是他亲子,养在家中的侄女却是爱人与他人的孩子。
沈军山枯坐了整整一晚上,脑海里全都是这些年的事情。他忙于工作疏忽家庭,如果丽华不满意或者过不下去,可以和他提,而不是不声不响的背叛他,然后若无其事的继续和他生活十余年。
第二日一早,小王早早来办公室准备,却发现首长已经坐在位置上了。
小王下意识以为首长今日来得早,一踏入办公室浓浓烟味,烟灰缸里堆积满了烟头,小王这才意识到昨晚首长都待在办公室一整宿。难道最近工作上有棘手的任务,所以首长如此辛苦?
还未等小王想明白,沈军山皱眉起身向外走去,“我回家一趟,不用你开车。”
沈家,沈夫人正吩咐吴嫂煮流食,以防淼淼醒了可以吃点。
一转头便看见军山站在厨房门口盯着她。
“回来了。”队里忙碌的时,军山有时几天几夜都不回家,沈夫人都已经习惯了。
“回来换身衣服。”
沈军山的声音听不出感情,看着若无其事的丽华,难以想象昨日的话出自于她之口。若非意外得知,丽华是不是欺骗他一辈子?
沈军山有责任心却也有底线,然而丽华这次触及到了他的底线。
白丽华见军山一直盯着她看个不停,都老夫老妻了,怪不好意思的。
“我去给你找衣服。”
白丽华接过军山换下的衣服,“怎么这么浓的烟味?军山你最近工作比较忙?
工作再忙碌也得要注意休息,瞧你眼底淤青,昨晚上又是工作了一夜。
我去给你端碗吃的,吃饱之后你好好睡一觉。”
白丽华语气温柔,十足的解语花。
“不急,一会儿我还要去队里。”沈军山扣着扣子随口一问,“淼淼在医院情况如何了?”
昨日在医院,白丽华心虚又焦急自然无心想其它,今日军山又主动问起淼淼的事,白丽华心思微异。
“淼淼的情况反反复复,她这次是遭了大罪,医生说会留下后遗症只怕将来难以怀孕生子。
淼淼本来就是熊猫血,这叫她今后怎么结婚生子啊。
原本这一切不应该是她承受的,就因为穿着相同的衣服被错认了,简直就是无妄之灾。
军山你是不知道,被淼淼顶替受过的那个女同志,到现在都未曾来医院探望过淼淼一次。”
派出所那边也没有十足的证据,证明沈淼淼是代替林千雪受过,但白丽华心中已经定了林千雪的罪。”
白丽华看了眼军山的反应,继续试探,“那个连累淼淼的女同志身份有点特殊,我也只能任由着淼淼受委屈。”
沈军山很给面子的问了一句,“对方是谁?”
“柳家的媳妇姓林,叫林千雪,她的爷爷是姜老首长。”
一瞬间沈军山的表情变的非常奇怪。
“你确定淼淼是因为穿着相同衣服而被人错认的?”
沈夫人肯定的点了点头,“是淼淼生日我带去给她的军绿色套装。”沈夫人巧妙的转化了关系,将“擅自做主拿别人衣服送人”说成“她带去的”
沈军山,“......”
一时之间不知道说什么,少有事情让他这么囧。
“林家丫头那一套军绿色衣服是我送的,你送给淼淼之后,我又重新拿了一套过来。”
沈夫人,“......”
顿时脸色煞白。
她错将林千雪的军绿色套装给淼淼做生日礼物,结果因为那一套军绿色套装,淼淼被人推下楼。
相当于淼淼穿了本属于林千雪的衣服,顶替了林千雪的灾祸。
如此一个巨大乌龙,让沈夫人难以接受。
若是她没有送,淼淼是不是就不用遭罪了?下一秒沈夫人便否决。
但如果林千雪没有招惹仇人,便是穿着相同的军绿色衣服也不会出事。
错的不是衣服而是人!
一切都是林千雪的错!
沈军山看了一眼手表,“丽华这个礼拜天你空出来,我有重要的事情要和你商量。”
两人在一起二十余年,丽华背着他有了亲生孩子,这件事情不是一两句话能够掰扯清楚的。两人关系何去何从,他也要好好思量。
“嗯,我也有事情要和你商量,到时我让吴嫂做一桌好的,我们边吃边商量。”
淼淼虽然还昏迷,沈夫人却为她的将来打算了起来。
振华是不可能再娶淼淼的,军山这一关过不了。
沈夫人为淼淼找了一户好人家,她一个远房表妹家的儿子。
对方嫁的只能说一般,表妹已经和白家断绝了关系,而表妹的丈夫也不是什么大家族,甚至连亲戚都没有两个,就一个表外甥。
将淼淼嫁给她儿子,淼淼不用被欺负。
那个表外甥是柳延卿,三十好几还无儿无女,指不定将来不结婚,他的财产和人脉都会由表妹的儿子继承。
沈夫人考虑的很好,军山不是一直想要修复和姜老首长的关系吗?如果淼淼嫁进远房表妹家,军山和柳延卿便算是亲戚,作为姜老的最器重的学生,对方怎么着也会帮忙,简直是一石二鸟。
得亏沈军山不知道白丽华的想法,否则都过不了这个礼拜天了。
沈军山如今正到关键时候,婚姻出了问题肯定是对仕途有影响。
他责任心重,否则当年也不会拨开阻力娶丽华。
可在一起二十余年,丽华虽然背叛了他,但沈军山对她还是有感情的。丽华做错了事情,作为一个大男人还是做不出将责任全怪在丽华身上。
礼拜六傍晚,林千雪欢欢喜喜住进了娘家的新房子,房间大、朝向好,衣柜什么的都有准备好。
“以后你和宗镇常回来住。”
“肯定的。”如今柳母和林千雪一起住,今后回大队就不用像从前那样婆家一次娘家一次,指标全给了娘家。
“我给你房间里熏一熏,晚上睡觉没有蚊子。”
如今蚊香不普及,用的都是艾草,林母拿着一把艾草点燃,熏一圈后将门关上,闷一闷避免气味散掉。
林千雪坐在门口石子台阶上,拿着一把大蒲扇,一边扇风驱蚊一边啃西瓜。
这西瓜不太好吃,沙沙的,没有麒麟瓜好吃,瓢红汁水足。
林千雪吃剩的瓜皮放进簸箕里,明天她娘还要拿西瓜皮炒菜。
洗了个手便看见大门口停了一辆小汽车,下来一个身材魁梧的男人。
“沈叔?”
这黑灯瞎火的来她家干什么?
第251章
无中生友
沈军山也不知为何会来到林家大队。
“姜叔在家吗?”
林千雪当即喊了一嗓子,“爷爷,爷爷,有人找!”
姜老穿着白背心,大蒲扇正插在背后走了出来,“这大晚上怎么来了?”
沈军山有一瞬间狼狈。
“来就来了,还要我请你进来啊,自己找个凳子坐。”姜老冲着屋内喊了声,“孝生媳妇你去切片瓜给人吃。”
这次两人关系倒比上次润滑了一点。
沈军山那么人高马大的一个人,坐在小马扎上,怎么看怎么有丝滑稽。
“娘,爷爷的客人来了,省城开车来县城要小两个小时,也不知道人吃过没有,要不要做点夜宵给他垫吧两口?”
林母觉得女儿说得对,“我现在就去给煮一碗面条,千雪你要不要来点?”
林千雪摇头,她才不想吃面条,“娘,爹不是弄了个蜂窝回家,你把蜂蛹给炸了吧,我想吃。”
蜂窝里除了蜂蜜,还有未成年的蜂蛹,这玩意油一炸,吃起来嘎嘣脆。好这一口的,越吃越香,不好这一口的会怀疑人生,竟有人吃这么可怕的东西!!!
“大晚上的吃这玩意就你事多,你去把蜂窝里的蜂蛹挑出来。”
林千雪喜欢吃油炸蜂蛹,却不敢挑。软体爬行,看得人起鸡皮疙瘩。
“这点用都没有,就只知道吃,成天指挥人。”林母接过蜂窝,手一掰、筷子一夹,就有一个蜂蛹扔进瓷碗里。
“别干站在这里,你去问一问你爷爷他们要不要再吃点,我好多煮一点。”
如今家里不缺粮,林母却也实行计划经济,吃多少做多少。经历过饥荒的人,绝对不会浪费粮食。
十多分钟的时间,林母煮好了面条,又用南瓜崽做了一个浇头。
林千雪喊人吃夜宵。
农村没什么吃食,蜂蛹便成为大队孩子的零食。
一个老大的蜂窝,也才大半碗油炸蜂蛹。
林母指着油炸蜂蛹,热情招呼,“这东西也不知道你吃不吃得来?你尝尝,味道还不错。”
沈军山尝了两个,颇为怀念,“小时候吃过,好些年没再吃过了。”
姜老、乔继祖老一辈人不吃虫子这玩意,林父林母觉得这油炸蜂蛹再好吃也不如面条,柳宗镇不会主动吃这些奇奇怪怪的东西,除非林千雪塞他嘴里。
饭桌上就沈军山和林千雪吃着油炸蜂蛹,金黄光泽,脆、香且回味无穷。最美味的食物,总是带着十级美颜的。
林千雪抬头,“你们怎么都不吃?”
众人不好这一口。
林千雪看向沈军山,仿佛看到了战壕里的兄弟,甚至将碗向他这边推了一点,“沈叔,你多吃点。”
沈军山,“......”
林千雪也是随口那么客气一句,随后加了两大勺咸菜水放进面条里吃了起来,酸溜溜的特别舒坦。
“你这还能吃吗?加两大勺咸菜水不给酸死了?”
下一秒林母顿住了,这吃相不知道的还以为饿着她了没给她晚饭吃。
天晓得她晚上吃了两大碗,破了一个大西瓜,还吃了两大瓣。
柳宗镇解释了一句,“岳母,最近千雪胃口好。”
“这样会不会不消化啊?”吃了辣么多东西,得悠着点啊。
林千雪摆摆手,“还行吧,最近饿的快。”
肚子里的将来肯定是个小吃货。
哎,最近林千雪老嘴馋,嘴里总想吃点什么,她往厨房一找。
柳母瞧见她往酸菜坛子里夹酸豆角、酸萝卜生吃,震惊(ΩДΩ)。
饿成这样?立即生火煮点东西给她吃,次数多了柳母用上了煤炉,二十四小时不熄火。不用时炉子底部盖上盖子,盖子上对上孔,这样里面的煤就会烧的很慢。
自从柳母感受到煤炉的好处,柳家厨房的煤炉上总会温着吃的,哪怕大半夜林千雪爬起来都有东西吃。
沈军山皱眉,“吃得多、饿的快?会不会是身体出了问题?去医院检查过吗?”沈军山关心了一句。
一瞬间,所有人齐刷刷看向他。
吃得多、饿的快,明显有问题啊,姜叔竟然忽略了这一点。哎!只能他辛苦一点了。
“我开车送你去医院。”
姜老有点想将人扫地出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