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琅却有些尴尬。
不是因为这话不礼貌,而是因为她好像泄露了哭腔。
再也没有比哭着骂人更丢脸的事情了。
让她恨不得挖个洞钻进去的是,脚步声在朝她靠近。
对方在朝她走来。
明琅浑身紧绷,心想对方要干吗,跟她打一架吗?
她虽然打不过公司精英,但撂倒一个小混混还是绰绰有余的。
谁知,出现在她面前的,是一个银发绿眼、气质清峻的男人。
明琅从没有见过这么好看的男人,几乎愣住了。
她语文不好——现在就没几个语文好的人,基本上每个人的脑子都被短视频和流行语塞满了,没有给文学留下任何余地。
但她还是想出了一个很恰当的比喻。
——看到他,仿佛沉闷的暑热都消散了。
他的身上似有一股拂晓般冷寂的香气。
他银白色的短发,更是美丽至极,洁净得带上了几分攻击性。
与肮脏、污黑的楼道形成鲜明的对比。
明琅忽然有些自惭形秽。
不过,这种感觉只维持了几秒钟,很快她注意到男人的大衣、衬衫和皮鞋都价值不菲。
尤其是手腕上的腕表,虽然她不认识牌子,但长了眼睛,看得见质感。
他手上那块表,一看就很贵很贵。
贵得她心烦意乱,更想大喊大叫了。
明琅恼火极了,心想,怎么哪儿都能碰到有钱人?
有钱人到这儿来干吗?买房吗?现在拆迁又不给钱了。
她猛地一抬头,对男人怒目而视:“看什么看!”
说完,她脚趾头又尴尬地缩了起来——这一回,她好像不止带上了哭腔,还破音了。
她越发讨厌这个有钱的不速之客,瞪着他,喘着粗气,想用兽类般抽泣的声音把他吓跑。
男人却没什么反应,离她更近了一些。
明琅看到他皮带上的枪套,隐约露出银灰色的枪柄,陶瓷涂层,不会折射出一丝一毫的光线——隐蔽、轻便、耐磨。
她浑身僵硬,脑中瞬间闪过数十条逃跑路线,以及课间练的防身操。
但那些东西在真枪面前,都变成了一个笑话。
她跑得再快,也跑不过子-弹。
明琅想,她还是过得太好了,以至于失去了最基本的警惕性。
下一刻,男人却掏出一块手帕,递到她的面前,温和地说道:“你好,我是新来的住户,吓到你了吗?”
明琅没有接,警惕地看着他。
“我姓沈。”男人微笑着说道,“You
also
call
me
Dan,that’s
what
most
people
call
me.”(你也可以叫我Dan,大家都这么叫我。)
明琅警惕如一只随时准备出击的野猫:“我有‘通译宝’。”
Dan微微侧了一下头,似乎没有明白她的意思。
明琅觉得自尊心受损,大声说:“我买得起同声传译设备!你不用专门换成其他语言!”
Dan顿了一下。
明琅咬紧嘴唇,很怕他拿出一个更好的同声传译设备羞辱她。
毕竟她买的“通译宝”,只是一个无线耳机,连芯片都不是。
Dan却微微一笑,像没有看到她的失态般,用中文说道:“很抱歉,我没用过同声传译设备。我不相信任何电子设备。”
很久以后,明琅回想起这一幕,发现Dan轻巧地避开了“是否负担得起同声传译设备”这一话题,把谈话的焦点转向了自己。
即使他们当时是第一次见面,即使她的态度如此恶劣,他还是十分周全地保住了她的颜面。 当时,明琅却不觉得他贴心,只觉得他非常擅长诡辩。
什么叫“我不相信任何电子设备”?
好装的说法……可恶,学到了。下次同学问她,为什么不买最新款的芯片,她也这么回答。
这时,走廊尽头传来压低的声音:
“Dan先生,他们来了!要在这里吗?”
明琅脑子里乱糟糟的。
她不是傻子,大概猜得出Dan要干什么。
他们估计要在这里火并。
可这里是她的家,如果他们在这里火并的话——晚上,她住哪儿?
她还没有写作业。
Dan看了她一眼,用英语回答:“Let’s
find
another
pce,there
are
i
civilians
here.”(换一个地方,这里有无辜的平民。)
“可是……”
Dan淡淡地说:“这是命令。” 走廊尽头的人不再说话。下一秒钟,只听几声对讲机的沙沙声响,他似乎在传达Dan的命令。
明琅吞咽了好几下,紧紧地抱住自己的双膝,没有说话,也不再露出野猫似的气焰。
她不知是否之前的话,让Dan以为她听不懂英语,于是在她的面前大声密谋。
她不仅能听懂英语,而且听力非常优异……甚至能听见走廊尽头的人在说什么……
他在安排狙击手的位置。
这个Dan究竟是什么身份?
他为什么能调动狙击手?
为什么要用“平民”这个词来指代这里的人?
如果她今天没有被关在门外的话,她家是不是就被Dan夷为平地了?
明琅又害怕又委屈又愤怒,却不敢说一个字,只能无助地抱紧弱小的自己。
Dan下达完命令,看了她片刻,轻轻笑了一声。
明琅听见他的笑声,更加害怕了。如果她是一只猫,估计从脑袋到尾巴的毛都炸开了。
Dan伸出手,似乎想用手帕擦她的眼泪:“你别害怕,我不是坏人。”
明琅猛地往后一仰,睁大眼睛,惊慌失措地瞪着他。
“对不起,”他说,“是我冒昧了。我们马上离开。”
明琅不作声,眼睛仍然睁得很大。
Dan说道:“希望下次见到你,你能告诉我,你为什么哭得那么伤心。”
明琅却没能为这句贴心的话感动,脑中警铃大作——难道他们还会见面?
她想报警了。
但很快,她就打消了这一想法。
屿城的警-察又称“公司条子”,Dan把她称作“平民”,说明他的身份很高,保不齐是个公司高管。
她报警,不会把Dan送进去,只会把自己送进去。
明琅眼睁睁看着Dan离开了,直到看不见他高大修长的身影,她才倏地松了一口气,浑身冷汗淋漓。
后来,哪怕她喜欢上了Dan——也就是沈澹月,回想起那一天,仍然觉得异常惊险。
那是她普通的人生中最不普通的一天。
虽然当时的她表现得很糟糕,情绪失控又大喊大叫,但总的来说非常冷静了——看到Dan身上的枪套,和听到“狙击手”一词时,居然没有尖叫出声。
明琅觉得,自己简直是世界上最镇定的高中生。
Dan不是随口说说,过了一个星期,他居然真的在她家对门住了下来。
有段时间,明琅看到他的银发,就头皮发麻。
总觉得他住在对门,是为了监视她有没有乱说话。
当然,除了这个原因,还有一个原因。
——他的头发太好看了。
屿城亚裔居多,也有白人。但作为一个历史悠久的移民城市,即使是白人,发色和瞳色也不会浅成这样。
是基因病吗?
明琅偷偷在网上搜了一下,没有搜到答案。
有一天,她起晚了,捞起书包,匆匆出门,正好与他撞上。
他伸手,扶了她一把:“小心。”
也就是那时,明琅发现,他的睫毛居然也是银色。
她心脏重重跳了一下,大力到耳朵都传来刺痛。不敢多看,她拍开他的手,闷头冲了出去。
冲到一半,她鬼使神差地回头看了一眼。
Dan已经侧过身,头微微垂下,抬起一只手,正在戴黑色皮质手套,手指窄而修长,骨节分明。
明琅这才想起,从他们见面的那一刻起,他就一直戴着那副黑色皮手套。
一般来说,手套不离身的人,多少有点洁癖,刚刚他却毫不避讳地扶了她。
也许,他并没有她想象的那么坏。
那天上课时,她满脑子都是Dan长长的银色睫毛。
窒闷的暑天,到处都是恶臭燃烧的废品堆,整个教室都弥漫着男生发酸的汗臭。
Dan的银发银睫,以及身上那一股拂晓般清冷的香气,似乎有解暑的神奇功效。
她闷得想要尖叫时,想一下他的外貌,莫名就冷静了下去。
体内甚至泛起一阵一阵颤栗,仿佛解暑过了头,发烧似的打起冷战来。
那一个学期,她都心猿意马,总是突然想起Dan的脸庞。
她在这方面比较迟钝,足足一年过去,才惊觉这种感情可能是喜欢。
——她喜欢上了Dan。
这一发现,无异于晴天霹雳。
Dan明显不是一个好人。
他身上有枪,有刀。
明琅搜过他戴的那副手套叫什么,搜索结果显示是一副战术手套。
他可能是佣-兵,可能是荒漠暴徒,可能是公司豢养的杀-手。
不管怎样,他都是为公司效劳,而她非常讨厌公司员工。
Dan也不会喜欢上她这个“平民”。
这是一场不可能的暗恋。
她刚刚意识到对他的感情,就已经失恋。
那一年,明琅快要满十八岁。
在失恋阴云的笼罩下,她变得前所未有的焦虑和暴躁。
她觉得人生糟透了,一切都糟透了。
如果生下来就注定当一颗螺丝钉,注定成为公司的奴隶,究竟为什么要把她生下来?
她好难过,尤其是发现普通人之间亦有阶级时——家境较好的同学,选择比她更好,也比她更多。
她普通的人生也过得一塌糊涂。
明琅这个名字,无论怎么看,都是个好名字。
曙光与美玉。
现实中,她却是一块灰扑扑的朽木。
明琅趴在桌子上,在心里刻薄地把自己贬低了一通,情绪越发阴郁了。
就在这时,她的窗户传来轻微的响动。
嘎吱,嘎吱。
似有老鼠蹿过。
明琅猛地回头,刚好看到一个人影纵身扑了过来。
一只手重重地捂住她的口鼻,拂晓般清冷的香气袭来,一个低沉、磁性的声音在她的耳边响起:
“别出声,好吗?”
礼貌的口吻,温和的语气,却显现出一种不容置喙的冷硬气势。
明琅毫不怀疑,如果当时她大声尖叫,Dan会毫不犹豫地结束她的性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