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音未落,明琅倏然动了——没人看清她的动作,即使植入了电子义眼,也没时间去看高帧率回放。
等所有人反应过来时,她已疾步冲至刘易斯的面前,一手按住刘易斯的肩膀,同时身形轻巧倒转一百八十度,两条腿狠狠绞住刘易斯的脖颈,借助惯性将他绊倒在地!
只听“咔嚓”一声响,刘易斯的颈骨被她大力绞-紧,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咯咯声响,全身动弹不得!
这一记剪刀腿必杀技看似简单,但越简单的招式越需要熟练度,否则按住刘易斯肩膀的那一刹那,就会被刘易斯擒住手腕反手摔出去。
但明琅从出手到必杀,甚至没有给刘易斯反应的时间。
要知道,刘易斯身上可是植入了不少高科技,义眼、机械臂、合成肌肉……甚至连腿骨都换成了钛合金,这也是他们为什么如此忌惮刘易斯的原因。
——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兼容”这么多义体。
一个人可以承受的义体数量是有上限的,大多数人只能承受一到三个义体,再多就会引起排异反应。
奎妮在荒漠区待了那么久,一眼看出明琅没有说谎,她是真的没有植入义体,也没有打过激素,更没有接受过生物改造,完全是靠自身素质秒杀了刘易斯。
奎妮震惊得说不出话:
“你……”
明琅表情没有任何变化,两腿却像虎钳一般死死扼住刘易斯的咽喉,逼得刘易斯涨紫了脸,不停地捶地求饶。
这种情况下,明琅还转过头,朝奎妮灿然笑道:“这下可以雇我了吗?我很便宜的。”
奎妮还处于相当恍惚的状态,喃喃问道:“你要多少钱……”
“不要钱。”明琅伸手一指,“我要那辆车。”
奎妮转头一看,正是那辆改装SUV:
“……那是刘易斯的车。”
“噢,”明琅两条腿微微松开,低头问刘易斯,“你愿意把那辆车给我吗?”
刘易斯刚喘上一口气,立刻骂道:“我给你马勒戈壁——”
明琅叹了一口气:
“你知道吗?其实我并不擅长当保镖,当保镖必须控制力道,不能随便杀人,我更擅长当……杀手。”
最后两个字落地,她灿烂笑着,两腿却毫不犹豫地一用力,硬生生绞断了刘易斯的颈骨。
这一幕吓到了周围所有人,倒不是死人让他们饱受惊吓,而是明琅的表情太冷静、太镇定了,甚至称得上甜美。
仿佛不是绞断一个人的颈骨,而是踩死路边的一只蝼蚁。
与她天生纯美的脸蛋形成强烈反差,让人心惊胆战。
“好了,”明琅站起来,拍了拍手,“那辆车归我了。你们要去哪儿,我送你们。”
短暂的震惊过后,奎妮回过神,问道:“你不怕报复吗?刘易斯在这一带很有名,有不少拥趸。”
明琅已经坐进那辆改装SUV,摆摆手:
“那他的拥趸最好别在荒漠区提到我,会惹上大麻烦的。”
奎妮欲言又止,最后叹了一口气。
她转过身,示意运输队的人都回到车上,跟上明琅的SUV,准备出发。
·
“……先生,这里似乎发生过一场爆炸,”助理低声说,“现场只剩下一些车骸,暂时没有发现人体组织。”
沈澹月站在汽车残骸旁边,神色冷静,眼底却爬满了可怕的红血丝,看上去不像是温和包容的反公司联盟领导人,反倒像是一个濒临崩溃的疯子。
助理跟沈澹月一起工作了五年,从来没有见过沈澹月这副模样,几乎有些发怵:
“根据现场勘察,这辆车大概率是刚出厂的新车,还没来得及上牌照……我们正在一一排查附近的监控录像,只要司机在驾驶座露过面,就会被我们锁定……”
沈澹月却摇了摇头,语气平静地说道:“不用排查。”
助理愕然问道:“为什么?”
“因为驾驶座上没有人,”沈澹月微微一笑,缓缓说道,平日里冷峻温和的面孔,此刻竟显得有些狰狞,“我知道是谁带走她了。”
“……是谁?”助理问。
沈澹月没有说话,扯下右手的黑色皮手套。
助理定睛一看,差点叫出声来——沈澹月的手一向修长而骨节分明,此时却褪去了皮肉,暴露出森白可怖的手骨,上面攀附着密密麻麻的荧蓝色细丝。
只见他掌心向下,立刻投射出一道三维投影般的光线。
那些光线落到地上,瞬间构建出当时的场景。
——车喇叭声响起,明琅停下脚步,转头望向车内,明明里面空无一人,她口型却一开一合,说了很长一段话。
最后,她冷不丁拔枪,连续点射油箱五枪,引爆汽油转身逃离了现场。
“这是……”半晌,助理才瞠目结舌地问道。
“量子力学中,时间具有反演对称性,我只需要把这只手的状态逆向演化到过去的某个时间点,就可以看到那个时间点发生的事情。”
沈澹月淡淡地说:“几十年前就有人在研究这个了,这并不是什么新鲜的理论。”
助理:“……”
这的确不是什么新鲜的理论,问题是大家都是碳基生物,谁特么能把手的状态逆向演化啊?!!!
助理觉得自己似乎知道了什么了不得的事情,但不敢出声提醒。
直到确定明琅逃走的方向,沈澹月才放下手,重新戴上黑手套。
“现在,我们该怎么办……”助理小心翼翼地问道,“去把明小姐请回来吗?”
“你不用管,”沈澹月回答,神色愈发冷静,也愈发像一个濒临崩溃的疯子,“我来处理。”
助理只能点头答应,恨不得原地消失,从未见过顶头上司这一面。
……太诡异了。
光是看表情,都能看出他现在内心极不平静,甚至可以说疯狂和扭曲。
助理上一次看到沈澹月露出这种失控的表情,还是在一个肮脏的地下室里。
一群崇拜机械邪-教的人,到处偷捕流浪猫狗,剪掉那些动物的爪子,在它们的身上进行各种残忍的改造。
到最后,那些人居然把主意打到了活人身上。
他们赶到时,那个地下室满地都是凝固的污血、黏腻打结的毛发,以及散发着恶臭的手术器械。
沈澹月从头到尾没有说一句话。
他大步走进去,直接攥住一个人的头发,冷漠而强硬地把枪管塞-进那个人的口中,果断扣下扳机——砰!
这是一种极具羞-辱意味的处决手段——吞枪处决。
但并不像影视剧里演的那样干净利落,子弹在上颚炸开时,整张脸都会迸裂开来。
沈澹月侧身避开四溅的血迹,粗暴抓起下一个人的头发。
他没有审问那些人,只是冰冷而仔细地观察他们的眼神、表情和手指,推测他们经常使用何种器械,经常以何种方式改造动物,然后一一回敬过去。
记忆中,沈澹月只失控过那一次。
而且,那也不算失控,更像是一种沉默的宣-泄。
助理不知道沈澹月经历过什么,但通过他的一举一动,大概能猜出一二。
也许是某种改造创伤,又也许是对猫狗有种特殊的情结。
但不管是什么,明琅的影响力都超越了这两者。
助理只能希望明琅可以稳住沈澹月。
不然……
大家都得完蛋。
·
奎妮不敢相信,明琅真的把他们护送到了洛杉矶。
一路上,他们碰到了两拨劫匪。奎妮正要指挥运输队停车组装武器,无线电里却传来明琅清亮的声音:
“不用,我一个人就可以解决。”
然后,她用车载炮-塔把那些人轰走了。
——炮塔轰不走的人,她就打开天窗,亲自用狙击枪赶走。
很明显,明琅精通所有热武器。
假如护送他们的是刘易斯,肯定也可以穿过荒漠区,但绝对不会这么高效、安全,也不会这么便宜。
他们几乎没有付出代价,除了刘易斯那辆改装SUV。
“好了,”明琅从车上跳下来,看了一眼前面的盘亘交错的公路,对奎妮说道,“我们在这里分开吧。”
奎妮问:“以后我们还能找你吗?”
奎妮倒不担心刘易斯死了,以后他们该请什么保镖。
荒漠区跟公司一样,有人死去,就会有人顶替上来。
很快,就会有下一个“刘易斯”出现。
她只是想跟明琅交个朋友。
明琅点头:“当然可以。不过,我没办法给你联系方式。我没有手机,还没来得及买手机。”
“没事,”奎妮说,“我们送你一个。”
她给队伍里的人发了一条消息,很快,就有人送来一盒全新未拆封的手机。
明琅想了想,收了下来。
虽然随身携带电子产品,会给AI可趁之机,但现在想找一个没有网络覆盖的地方,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还不如收下来,节省买手机的钱。
奎妮见她没有拒绝,松了一口气。
她对明琅又崇拜又喜欢,假如没法交到这个朋友,她可能会难过很长一段时间。
“那我们就在这里分开吧,”奎妮郑重道,“再见。”
明琅坐回SUV驾驶座,朝奎妮挥了挥手。
运输车队继续前行。
明琅沉思片刻,单手发动车子,转动方向盘,掉头朝荒漠区驶去。
就在刚刚,她忽然知道自己未来可以干什么了。
她对城市不感兴趣,不过是一座更庞然、更结实的钢铁牢笼。
尽管荒漠区比原始森林还要危机四伏,但在这里,她好歹可以靠自己杀出一条血路。
——自由的血路。
第145章
Chapter
37
奎妮在洛杉矶待了一个星期,才准备返程。
这些天,队内一直争议不断。
不少人认为,奎妮为了明琅得罪刘易斯,是一个非常愚蠢的举动——刘易斯虽然嚣张跋扈,但他毕竟是野狼会的金牌打手,还认识不少地下拳击手。
他们承认,明琅的身手很好,令人惊艳,即使在竞争激烈的公司也名列前茅,但一个没有植入义体的人,身手再好也是有上限的。
更何况,还有最重要的一点。
——明琅没有靠山。
荒漠暴徒害怕的并不是刘易斯,也不是刘易斯背后的野狼会,而是野狼会倚靠的反公司联盟。
毕竟,荒漠区的人都是因为得罪了公司,不得已才到这片沙漠漂泊。
假如不是反公司联盟的基地也在荒漠区,他们这群暴徒、强盗和通-缉犯早被LAPD一网打尽了。
因此,荒漠区的人都有一个共识。
他们可以行善,也可以作恶,甚至可以跟公司打交道,接受公司见不得人的委托,但不能跟反公司联盟作对。
——跟公司打交道,是为了“利”,逐利是人之常情;跟反公司联盟作对,却是要砸了这里所有人的饭碗。
万一,野狼会因为刘易斯的死,跟反公司联盟告状怎么办?
反公司联盟是如此庞大,光是成员就有十几万人,这还不包括他们收纳的“难民”。
仅从人员规模上,反公司联盟几乎可以跟跨国垄断公司媲美。
唯一的差距是,联盟暂时还没有自主研发武器的能力,而大多数垄断公司都有一条独立生产武器的产品线。
但等沈澹月“继承”高科公司以后,公司与反公司联盟合二为一,生物科技是否还能占据巨型财团龙头的位置……一切都是未知数。
现在人人都知道,沈澹月随时可能会跟高科公司开战。
反公司联盟正处于非常敏-感的时期。
在这个节骨眼上,没人想去触反公司联盟的霉头。
奎妮只能保证,如果反公司联盟真的找上门来,她愿意一个人承担所有责任,不会连累队伍内其他人。
队员们这才安静下来。
货款两讫,队伍在城内休息了一晚上,打算第二天启程回去。
奎妮躺在廉价宾馆的小床上,辗转反侧,最后还是给明琅发了一条消息:
「你还好吗?」
凌晨一点钟,明琅的消息却回得很快:「我很好。你呢?」
奎妮:「这两天,你要小心。刘易斯背后是野狼会。你身手很好,但野狼会都是一群卑鄙无耻的小人,他们不会给你机会单打独斗。」
明琅:「嗯嗯,谢谢你告诉我,我知道啦!」
·
与此同时。
明琅把手机揣进兜里,抬眼望向前方横七竖八的尸体。
她面无表情地甩了甩小刀,在裤子上擦掉刀刃上的血迹。
“一群乌合之众……”她喃喃道,“杀你们真是浪费我功德。”
明琅反手把小刀插回腿上的刀鞘,继续往前走。
这一个星期,她几乎成了荒漠区最有名的佣兵。
不过,不是因为她的身手——她很少在外人面前出手;而是因为她完成委托的速度。
暗杀、盗窃、窃取情报、护送雇主安全出城或进城……甚至是帮忙寻找跑丢的宠物,只要钱到位,不触及道德底线,明琅都会接下委托。
短短几天内,她成了荒漠区的大名人。
这两天,她堪称麻烦缠身。
有被抢了生意的佣兵上门找茬,有流氓尾随到她下榻的旅馆,还有这种怎么也杀不完的小混混。
就在几分钟前,她还在纳闷,这群胳膊上纹狼头的小混混到底什么毛病,一定要来送人头,奎妮的消息就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