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墓本来是叫刘暮的,但在上户口的那一天,因为五岁的傻子刘朝在旁边吃糖卡住了喉咙,父母着急之下将他的名字打错了,于是他的暮就变成了坟墓的墓。
刘朝的脑子有问题,三岁了都不会走路,五岁了也不会讲话,不然以他们家的经济条件是不会生二胎的。
刘墓从一生下来就被父母灌输“要照顾哥哥一辈子”“两兄弟相互扶持”的歪门邪理,一直到他十五岁念了高中,他都觉得自己活在乌漆嘛黑喘不上气的坟墓里,阴暗潮湿,不得光明。
刘朝在五岁半的时候终于学会了说话,地生长,将眼窝刻画地更加深邃魅人,双眼皮长睫毛以及高挺的鼻梁让他看起来像俄罗斯混血。
而刘朝的面部却更为柔和平坦,符合纯正的亚洲血统,单看是好看的,站在刘墓身边一瞬间就黯然失色了。
刘墓念书很轻松,就好像天生是读书的料子,几乎不需要在学习上花费多少时间就能轻而易举地在考试里甩掉别人二三十分,独占排行榜的第一名。
贫穷成为了他唯一的缺点,噢,还有一个致命的缺点是他的傻子哥哥刘朝,限制了他原本自由的人生的刘朝。
在逐渐懂得了攀比之后,他越发不能忍受自己的生活了。
高中的时候,他和学校里那些所谓的社会哥社会姐混在一起,假装成熟的社会青年,故作老练地聚在一起抽烟,在凌晨空无一人的大街上偷偷飙机车。
他们把他带进了一个不一样的圈子,像毒品一样令人上瘾的圈子,从那时候起,他的叛逆期开始了。
他越发怨恨这个贫穷的家,这个令他自卑的刘朝,于是每次看见自己身上的那片烫伤后的疤痕,他就在心里记恨一遍刘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