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呦,这是怎么了,失恋了?”
“真他妈的,怎么说......”苏城喝了口冰酒,“还没到恋的程度,就被人拒绝了。”
“我靠,谁敢这么拒绝咱文茜,眼瞎了啊?”
程帆坐在一旁兴致缺缺地喝着酒,他对八卦不感兴趣,一会找个借口先走了。
苏城又叹了口气,“哎,这就是这件事尴尬的地方,人家还是公司的合作方。”
程帆放下酒杯的手顿住,“李子望?”
“你怎么知道?”苏城想起来,上次在婚礼上介绍他俩认识过,“你怎么记得这么清楚?”
坐角落里的老刘插了嘴,“那个姓李的,跟老程家丈人合作了呗。”
“一开始我挺支持我妹去追求他的,毕竟她真有点喜欢他,况且人家那条件也放在那。结果,人家非常委婉地直接就把我妹给拒绝了。”苏城越想越气,“我妹长得那么漂亮,我家有的是钱,他哪里来的脸拒绝她啊?”
旁边的人跟着帮腔,“就是,他眼瞎。连咱文茜都看不上,他要求到底是有多高?那他到底喜欢什么样的?不会是性向不符吧?”
“谁知道?”苏城突然反应过来,骂道,“去你妈的,什么叫看不上文茜,这叫不合适。”
老刘看着突然站起身,往门外走去的程帆,“诶,老程,你去哪啊?”
“这还没喝几杯你就要上厕所?你肾虚啊?”
程帆打开门,头都没回,“回家。”
第19章
翌日,林夏随程帆去A市,司机来接了他们,预计两个小时不到的单趟车程,当天往返。
林夏昨晚睡得一般,干躺着半个小时终于有了点朦胧的睡意时,回家的他开错了房门,还顺手开了灯,刺眼的灯光让她下意识用胳膊挡住了眼睛。
心中虽恼,但她还是压住火气跟他说,我要睡了,你能不能把灯关了,再把门关上。
要不是这人是程帆,发不了火,不然她早拿着抱枕砸过去。
估计他真喝多了,反应也迟钝了,看了她好一会,才按下开关,把门给带上。
房间又陷入一片黑暗,屋子的隔音很好,任他在外边洗澡走动,卧室内都是一片寂静。积攒的睡意驱赶后,又陷入了反复积攒期。
漫长而黑暗的夜里,一个人躺着,失眠也许是情绪变糟糕的前兆,所谓沉沦,不过是任由自己陷入情绪的泥潭,如同路人般冷漠地无视着痛苦,并不想要被拯救。
睡不着时会想,她又是从何时起,对自己都如此漠然。
刚被接回京州时,她有了辆自行车,独自在家门前的道路上学着骑。她学得很快,发现只要脚放在踏板上使劲蹬,速度足够快,车子就能跑起来。
她兴奋地骑到了路的尽头,转弯时,车龙头偏离的角度太大,却没有减速。自行车骤然失控后整个人被摔在地面,懵了两秒才发现一条腿在水泥地上蹭破了皮,沙砾陷在模糊的血肉中,另一条腿被自行车压着,经历了强烈震感的屁股开始疼痛。
当看到妈妈从院子里走出来时,原本只是酸了鼻子的她开始嚎啕大哭。想要妈妈抱她,哄她,妈妈身上的气息总是很好闻。
妈妈走过来,将压在她身上的自行车抬起,却并没有帮她擦去眼泪。站着低头对她说,女孩子哭是没有用的,只会让人觉得你很好欺负。要哭就一个人躲起来,别让人看到。
当被阿姨抱回去,用蘸了酒精的棉团处理着伤口时,她咬唇忍着疼痛,没有掉一滴眼泪,偷偷瞄着坐在沙发上的妈妈,妈妈是希望自己更坚强吗?
事物发展的奇点总是事后归纳而来的,也许她的人生,从那一刻开始被定下了基调。
被这样对待,她从不觉得有什么错,甚至无比正确。哭泣是软弱的证明,没有人会来哄她。伤痛就该独自吞下消化,只有更强大才不会受到欺负。
她严重缺乏同理心,自己的伤痛发炎了都能用手撕开、让脓流出等待结疤,旁人只是流血擦破了皮,又何必大声呼痛。当选错倾诉对象时,喊疼都显得那么矫情而可笑。
只是有点讽刺,造就这一切的女人,现在却躲在了美国不肯回来。
或许又算不上躲,她年近六十,已是寻常人退休的年纪。前半辈子创造的财富足以让她享受一个安稳而富足的后半生。她也有削肉剔骨莲花化身的能力,重学了语言,融入了当地生活。
程帆正在看文件,发现坐在一旁的她正盯着车窗外发呆,他忽然想起那天在他爸妈家,她说的话。
“你爸是A市人吗?”
“啊?”林夏转了头看他,“不是啊。”
“那你上次怎么说你在A市长大的?”
“我外婆家在A市,小时候在那呆过几年。”像是怕他再追问,她一次性说了全,“外婆很早就去世了,舅舅一家移民去了加拿大。”
林建华和孙玉敏,双方家庭极其普通,甚至算得上是贫穷。从农村走出来,白手起家,一同创立了建林集团。
一个家族里,只要有一个人发了,便能托举整个家族,某种程度上能改变他们的命运。舅舅家独女被孙玉敏资助去了加拿大留学,毕业工作后决定留下。在孙玉敏的帮助下,舅舅和舅妈也跑去蹲了移民监。
“好吧,还想带你回去看一眼。”
“一个破落的村庄,现在都不知道还在不在,有什么好看的?”林夏从包里掏出了墨镜,“你下次换个贴膜,阳光太刺眼了。”
太阳在他这一侧,程帆放下手中文件,胳膊撑到了她腿上,偏移了身子去感受她那侧窗外的光线,并不怎么刺眼。
随着他的动作,头侧在了她的胸前。衬衫最上面的那颗扣子未系上,粗硬的头发扎到了娇嫩的皮肤上,有点疼。
她戳了他的肩膀,“头过去点。”
两人离得极近,程帆看了戴着墨镜、一脸冷意的她,突然很不爽,“这么讨厌我碰你?”
昨天他到家挺早,不知道她在不在家,主卧没人,他就进了次卧打开灯看了一眼,她已经躺到了床上,看样子是还没睡着。他想说,时间还早,要不你过来睡?或者我洗完澡来也行。
结果她一脸的不情愿,在他开口前,就先把他请了出去。
结婚之初,只是偶尔深夜回家时,才分了房睡。
到现在,只要晚上他不在家,她从不问他几点回家,就睡到了次卧,一副不想跟他躺在同一张床上的样子。
跟他一起睡,有这么为难吗?
程帆冷了脸色,手从她的大腿上离开,直起身子,对前边的司机说,“老杜,明天去给车换个膜。”
“好的。”
林夏觉得莫名其妙,看他又拿起文件低头看,一副把她当空气的样子,她也懒得解释,干脆闭了眼养神。
司机老杜看了眼后视镜,这辆车的后座宽敞,程总和林总端坐在两侧,谁也没理谁。
哎,幸亏没在车上吵起来,不然他这司机当得多尴尬。不过他还真没见这两人吵过架,可能都顾面子,还得等到回家再吵。
他给程总开了好几年的车,看程总这脸色,估计心里不痛快。
A市分公司负责人贺林早已到达工厂,从程总助理获悉这一次程总的夫人也会一起来视察工厂。
下午两点多,车子驶入厂区,贺林从大厅走出来迎接。他从未见过程总的夫人,不知要搞何种规模的接待仪式。程总不是个喜欢排场的人,不知他夫人是否要点排场让她觉得被重视了。他问过助理戴奕,戴助理说,你可别弄巧成拙,什么都不要搞。对了,别叫人老板娘,叫林总。
车平稳地停下,贺林刚想上去给人开个车,结果车后边两扇门同时打开,两个人各自从车里走了出来。程总还“砰”的一声把门给摔上了,贺林听的都心疼,这么豪的车,爱惜点不行吗?
程总一言不发地走在前边,戴着墨镜的林总跟在后面。两人身型高挑,一副冷漠的气场。
“程总下午好。”贺林再对着后边的老板娘打招呼,“林总好,我是工厂这的负责人贺林。”
林夏摘了墨镜,“你好。”
走入大厅,正中间是个沙盘,是整个厂区的模型图。
贺林引着林总来到了沙盘前,向她介绍着,“左边这一排是研发实验室,中间的小房子是办公楼,右边这一整片,是厂区,也就是前边的这一大片空地。”
林夏顺着他手指的方向外向看去,被一排车和蓝色的铁皮挡住了视线,看不到空地。
“一会带你去看。”站在身旁的程帆终于说了句话,“贺林,先带她去看下生产线。”
“好的,程总。”
另一个员工给林夏拿来了防护服,生产线的门前是一个除菌室,林夏随着指引站在了出风口让其吸附身上的灰尘。
车间里边白色地面异常干净,几乎是一尘不染,摆着若干台精密的仪器,显示屏上一堆参数,工作人员并不多,这一个车间里不过三四个人站着。
面积很大,贺林走走停停,指着显示屏上的图案给她讲着整条生产线的流程,他讲得太过专业,林夏听的不是很懂,但还是装懂地点了头,听完后问了句,“这一条线要多少钱?”
贺林伸出了一个手掌,“五千万。”
林夏内心乍舌,这只是其中一条生产线,外边空地上的厂区还没搭建好,这一共得投入多少钱。
程帆平时挺低调,车就那么三四辆,衣服是她帮忙买,基本款买全了照旧补货就行,家里那么多手表都是他以前玩剩的。上次还从优衣库买了个轻便大容量的书包说出差方便。唯一讲究点的可能就是茶和酒,都不说酒了,他一块茶饼都抵得上一个铂金包。
跟开工厂比起来,吃喝玩乐根本花不了几个钱。
经常觉得这个人脾气挺臭,强势得不行,但看到这个工厂吧,林夏觉得他还有点厉害。能坚持投入做实业,烧了这么多钱,晚上还睡得挺好。
林夏跟着贺林继续往里边走去,有扇玻璃能看到右边的房间,里面几个工作人员穿得严严实实,戴着口罩,几乎只有一双眼睛露在外面。
“这个车间我们不能进去,只能在外边看。”
估计是对洁净度要求高,林夏点了头,一路走进来,看到的员工很少,“机械化操作,是不是几乎都不需要员工了?”
“是的,自动化程度高的仪器基本用不着人,只要把程序写好、参数设定了,观察下操作就行。”
“整个工厂,什么时候完工?”
“这里分为两期,第一期建设八月底全部完成,第二期是后年开始筹建。”贺林老实回答着老板娘的问题,同时默默观察着她,看上去人挺干练的样子,不像是个在家做太太的。
参观完整条生产线,林夏又回到了刚刚所在的大厅,等了五分钟,程帆才匆匆从门外走来,跟她说走。
两人出门又坐上了车,司机看上去来过不止一次,轻车熟路地拐着弯,将他们带到了在建的厂区处。
数万平方米的空地,挖掘机在打着桩,运输车在进进出出。一眼望去,一座座高压铁塔连绵不绝,依稀看到远处有一片丛林。
他们后边跟了几个下属陪同,跟程帆汇报着进度,他边走边听,指着左边的空地对下属下达几句指示。
走到了空地的边缘,程帆终于停下,太阳挺毒,眯眼看了眼前方,转头对她说,“下个月月底验收,要不要陪我一起来?”
这个男人,是在跟她炫富吗?但偶尔的炫富,还挺帅。
下属离他们有三米远。
“可以,只要你把车门摔得更大声点。”
程帆笑了,并不顾及身后的下属,忽然伸手揽住了她的腰,带着她往回走。
“不改贴膜了,给你换辆新的。”
大片的荒地上,男人搂着女人大步往前走,下属们跟在后边。
车型粗犷而豪放的路虎在尘土飞扬的工地并没有格格不入,甚至是意外相配,司机正在车旁等候着为他们开门。
男人却亲自开门把女人送上车,给她关了门。再走到另一侧,自己上了车。车辆起步,下属站在原地目送着他们的离去。
车内,男人粗鲁地握住女人的后脖,侧过身亲了一口,在她耳旁用只能两人听得到的音量说了句话。
“你是我老婆,我他妈想碰你就碰你,你讨厌也没用。”
第20章
工厂在开发区,位置较偏。
刚刚下了高速,车开往工厂的路上时,就接连地看到工厂和园区,再看到对面路段上的运输车队,装载着货物,往高速公路的方向走去。
现在再从开发区往市中心驶去,看到不断拔起的高楼,暑假期间大学附近都不绝的人流量,一闪而过的公园,若干座商业中心和聚集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坐在车内观察着一个城市,很多年都没有回来过的城市,林夏想,自己真是刻板印象了。林建华说她厌恶风险,可能对;也可能是,她下意识想逃离这个地方。
外边不断变幻的风景,建筑被推翻了重建,一片换了新天地的模样。除了城中偶尔的几处老小区,衣服被套挂在外边晾着、还挂了没被晒死的绿藤,像是给破旧的墙体贴上了斑驳的墙纸,蹩脚地掩盖着城市的旧日记忆。
林夏早已认不清这些地方,直到车子经过了一栋楼,红底白字的“新华书店”挂在玻璃外墙上时,她猛然反应过来,与记忆中的A市对上了暗号。
幼年的暑假,只要外婆有空,都会带着她和媛媛姐姐来市里。从公交车上走下来,外婆一手牵一个孩子,买两根冰棍,两个孩子一碗水端平,从不偏袒谁。
先去少年宫,舅舅给媛媛姐姐报了书法课,她也吵着要跟姐姐一起,姐姐长的文弱,人也很有耐心。她年纪小坐不住,上了一堂便说什么都不要去。外婆又给她报了个跆拳道,结果她上了一学期,腰带都不会系。
上完课,再带着她们去书店看半天的书,媛媛比她大两岁,认识的字比她多,偶尔压低了声音给她念故事,更多时候是她抱着字典,边看边查。
外婆在一旁读着已经读了很多遍的《红楼梦》。查字典,也是外婆教她的。
在她三岁前,外婆就拿着家中的硬纸壳剪成了小卡片,写了一个的字让她念。有时会夸她说真厉害,夏夏要多读书,不要像你妈妈,那么聪明,就是不喜欢读书。
看完书,外婆会带她们去吃拉面。她爱吃细的,媛媛爱吃刀削面,两个孩子胃口不大,外婆很节约,总是再拿个碗,再分出一碗面。
林夏头往外偏了下,像是要去找记忆中的兰州拉面馆,却是抑制住内心的某些冲动,凝住心神,不再去想往事。
程帆察觉到了她的动作,“怎么了?”
“没什么。”她停顿了下,低头拿了包中的水杯,“想起小时候在这吃拉面,一碗才三块钱,还有好几片牛肉。”
“现在可能要三十块一碗,才能有几片牛肉。”
“很多年没有来过,感觉这发展得不错。”
“是的,特别是这几年京州的房价对寻常人来说难以承受,企业会往外迁。A市这有几所大学,教育资源还行,本地政府招商上也做得不错。”
程帆说完看了眼她的水杯,粉色的,这不是她的风格。
察觉到他的眼神,林夏把水杯递给了他,“喝点吗?”
看着他略带迟疑的接过水杯,仿佛拿个粉红色水杯有心理负担似的,林夏内心翻了个白眼。
他喝完皱了眉,并不喜欢这个味道,“泡了玫瑰?怎么想起喝这个?”
“对,生理期快到了。”
他一言不发地把杯子还给了她,又拿起手机看,车厢内恢复了方才的平静。她收起杯子时,听到了手机信息提示的震动。
是旁边这人给她发的信息。有话不说,非得拿了手机发信息,能是什么好话。
林夏看完,想瞪他一眼时,他倒是装正经地看向了窗外。
饭局不是在什么高端酒店或私人会所,是一个居民楼下的饭店。
一道围栏之隔的小区内,角落里种着一片绣球花,一朵朵的小花堆叠着。淡粉、浅紫、深蓝色的无尽夏,在一株上都能生出这温柔到让人心动的颜色。
林夏多看了眼,这是她最喜欢的花。
夏天在外边看到时,她总忍不住多看几眼,每次看到都觉得很美好。却没有想拥有过,没心思养花,现切的要养护和更换。
慢了两步,程帆已在前边台阶处等着她,她移开视线,跟着他往饭店里走去。
饭店的面积并不大,六点,日头还没彻底落下,外边依旧很热。一楼是小桌,为了增加座位,过道都难行。就餐环境没那么舒适,甚至颇为吵闹,但大堂等候区都已经坐满了人,还有两个站着的。
已经等待了二十分钟的食客看着这一对衣装精致、气度不凡的男女没有被叫号,就走了进去。有人看到女人身上背着的铂金包,算了,有钱人,懒得计较;有等的不耐烦,看他们上了楼,气冲冲地跑去问了结账处的服务员,你们这都不让线上取号,非要让人来这等着,那为什么他们不要排队。
结完账的服务员回了句,人家是老板的朋友,又不占用你们的位置。
二楼地方依旧局促,只放了三张大圆桌,但上来时往右有条单独的通道,打开门,里面竟然藏了个房间。倒没什么特别的装修,风格朴素,只放了桌椅,墙上挂了幅画。
他们刚到包厢没两分钟,老板就过来了,人胖乎乎的,套了件沾了油渍的厨师服,下意识抹了把额头的汗。
“程哥,等你好久了。酒已经到了,你这一桌我今天掌勺。”
“辛苦了,这个天太热了。”程帆烫了水杯,洒了些许茶柜上的大红袍,再拎着水壶倒了热水,先递了一杯给林夏,“老金,我太太,林夏。”
“嫂子好。”老金热络地喊了人,不好意思地挠了头,“我手上都是汗,不搞握手那一套了啊。”
林夏笑了,“老金,你好。”
“你店里忙,先去吧。人一会到了,麻烦帮我带上来。”
“好嘞,我就不打扰你们了。”老金又跟林夏点头致意了下,才退出去。
看着他手中捧着茶细呷了口,程帆在家喝茶甚为讲究,但出门在外从不挑剔,几十块一斤的红茶也能喝得津津有味。
“怎么在这吃饭?”
“好吃,便宜。”程帆走到了窗前,看了下边马路上来往的车辆,这里位于闹市附近,这个点已经开始堵车,旁边的老小区拆不动,附近商铺竞争激烈,面积并不大。但味道实在是好,价格实惠,就是没什么环境氛围可言。这个包厢,老金只招待朋友。
现在谨慎点的人接受宴请,哪敢在高档场所大肆吃喝,这个平时难订到的、人均一两百的小饭馆,的确是个好选择。饭便宜,酒就好一点。
一场饭局前,他习惯沉默地呆着。从前是盘算着饭桌上的利益往来与关系,后来倒是纯放空。这两年饭局他参加的少,能推就推。这一次若不是为了林夏,他也懒得组织这一场。
这个社会弱肉强食,处于低位总难以保障尊严。作为男人,年轻时他也不可免俗地想要有一番自己的事业,不愿屈居人下,并将其列于人生第一优先级。恋爱不过是调剂,无法给出更多时间,关系出问题时不会有耐心去解决。曾经分手时被骂他太过bossy,他颇有风度地说抱歉,心里想,so
what?
当真正有了自己的事业后,也许骨子里强烈的掌控欲没有变,但人倒是能看起来更温和。对于妻子,他从不吝啬在必要时施以援手。有钱的好处不过是,是能做些想做的事,拒绝不愿做的事。
等了一刻钟,人已经陆陆续续到齐了。寒暄与热闹充斥了包厢,他们同僚间也在打着招呼聊两句。
程帆收起方才的漠然,一副商人做派地与客人热络打着招呼,“孙局,真荣幸能够请到您来。”
孙宏云刚五十出头,人长得着急了点,皱纹不多,但肤色黑,还长斑,看着就显老。穿了个藏蓝色polo衫,配了黑色的西裤,一根像超市里买的皮带勒住了腰身。
他自然知道程帆,越市场经济的地方越要招商,他们有经济任务目标需要完成,解决就业,带来税收,这些商人自然会成为他们的座上宾。程帆的工厂在本市落地,这么大笔的投资,是经过双方反复多次的洽谈才落地。
“哪里,程总何必这么客气。这个饭馆,我平时排都排不上,还托了程总的福,今天还能坐个包厢了。”
旁边的王局应和了句,“是啊,他家的鸭舌煲可是一绝。”
“喜欢就好,我还怕这个地方又小又吵,吃得不舒适呢。”
“哪里,能来一起吃个家常菜,是最好不过。”
“孙局说的是,对了,”程帆微侧身朝着旁边的林夏,“给您介绍我太太,林夏。”
林夏主动伸出手与孙宏云打招呼,他就是程帆安排这次饭局的关键人物,“孙局,您好。”
孙宏云觉得她的面部轮廓,与印象中的故人有几分的相似,他不动声色,笑着回握了手,“程太太,您好。我们这可是开了眼,程总这可是第一次舍得把夫人带出来应酬。”
“是啊,老程,你这可藏的深啊。”
“不敢,我夫人不怎么能喝酒,带她出来干什么?”
“老程,你这就不对了,她不能喝,你能替她喝啊。”
“王局批评的对,今天我替她敬你们,还请多担待。”
一番寒暄过后,大家都落了座。孙宏云落座在了林夏旁边,问了句,“程太太这是第一次来本市吧?”
林夏摇了头,“不是,我与A市的渊源可大了。我母亲是本市人,我小时候还在这生活过几年。”
“竟然这么巧,你家在哪啊?”
“我外婆家在乡下,可能您不认识。”林夏并不愿意提及那个村庄,但看着对方一副想知道的样子,“叫小坪村。”
孙宏云心中了然,是她的女儿,但他没有再问。
到底是宴请,再好吃的菜,也免不了要喝几杯。若两人一同参加外边的饭局,程帆一概说她不能喝,他替她喝了。曾经遇上过没眼色的强行要她喝一杯,他当场甩了脸色。事后回家时,林夏说,我不是不能喝,一杯而已,把局闹成那样子不好。
程帆说了句,不给你脸,就是不把我放在眼里。
他不会知道,那一句,让她感动了很久。也许她自己都不清楚,那一瞬鼻酸与落泪的原因。
程帆站起身,给自己倒了一杯,“感谢各位对我公司的照顾,工厂能在本市顺利落地,都靠你们的帮助。”
王局笑眯眯地说,“是我们彼此的努力,程总今后若有困难,尽管来找我,为企业家解决困难,搞好经济,解决就业,是我们该做的。”
林夏看着旁边的男人说着场面话,就算他放低了姿态、表达再低调,都难掩一副矜贵的气质。也许是天生的,也许是来自他的家庭。一个身居高位的父亲,从小的耳濡目染。
敬酒与漂亮话后,终于开始了吃饭,边吃边闲聊着。
此时包厢门被打开,一道道热菜上着,香气顿时飘满了整个包厢,有人催着上饭,说这么下饭的菜,得配两碗米饭。
看到一盘白芹,这是她小时候喜欢吃的菜。已经很久没有吃到白芹了,她还挺惊讶,为什么这个季节还有白芹。夹了一筷子,口感脆嫩,清爽多汁,应该是大火速炒,带了股家常菜特有的镬气。
程帆看着她对着一道菜夹了好几次,“这么好吃?”
他刚刚喝了两杯,说话时都带着酒意的清香喷洒在她鼻翼,林夏夹了一筷子给他,“你吃点,喝酒前你没吃东西。”
两杯当然醉不了,但他却靠近了她,低声说了句,“我这么喝,为了谁?”
林夏又夹了根鸭舌给他,“要不要吃点饭垫肚子?不然喝了酒,空腹坐车容易吐。”
程帆坐直了身体,懒得搭理这个没良心的东西。
第21章
饭局结束,程帆起身送客。
一顿饭吃得无可指摘,一桌饭菜不过两千不到。司机老杜早已打点好,将酒搬进了他们的车里,他云淡风轻地说了句,自家酒庄产的,刚运过来一批,尝个鲜,不要嫌弃。
看着程帆随着宾客下楼,林夏正要拿起包跟着下去时,发现旁边的孙宏云迟缓了两步,她及时停下了脚步。
按下心中犹疑,林夏又向他问了好,“孙局,这儿环境一般,招待不周,您请多包涵。”
“没有,我这都吃撑了。”看着同僚们随着程帆走出了包厢,孙宏云又给自己倒了杯绿茶消食,看着林夏,他缓缓开了口,“我也是小坪村的,你母亲是否叫孙玉敏?”
林夏一怔,心中算盘太多,刚刚还在想,难道他要明着问她要钱,毕竟也不是没有遇到过这种事,却从未想到,从他口中听到了她妈的名字。
她重新打量了这个人,看上去近六十,但结合他的职务,年纪应该没这么大,应该与她妈差不多大。
“是的,孙玉敏是我妈妈。您是她的朋友吗?”
孙宏云笑了下,倒不知如何回答这个问题。二十多年未见,应当不算是朋友。可第一眼看见她的女儿,心中就有股熟悉感。
看着眼前的林夏,关于那个女人的往日零碎记忆从深处浮现,这么些年一直没有忘过。
孙玉敏是随着她妈改嫁带过来的孩子,上户口时改了姓,她妈后来又生了个儿子。年少时,她的美貌就已经远近闻名。
那个年纪的男孩子,谁又不暗恋她呢?孙宏云自然是其中一个,被她的妈妈请去给她补习功课,回来了都愣神,在想她刚刚嘟嘴撒娇说不想读书的样子。她扎了两个麻花辫,清纯动人。
他妈冷笑,说她不会是个安分的女孩子,我农活都不让你干,就是让你好好读书考大学的。你下次不许去给她补习浪费时间。
果真,孙玉敏不喜欢读书,开始了谈恋爱。追她的人很多,换男朋友跟吃饭喝水一样正常。
后来,他考上了大学,是小坪村第一个大学生。平日里镇上甚少来往的亲戚都跑来了他家祝贺,看着快把门槛踏破的亲友邻居,心中颇觉讽刺,挺像范进中举的场面。
那天傍晚,孙玉敏来找了他,送给了他一支钢笔,盒子上的牌子还是英文的。他并不认识牌子,银色的笔身,出墨流畅。他说我不能收,太贵了。
孙玉敏倒是毫不在意的样子,说给你就收着呗,你管它贵不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