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类别:科幻灵异 作者:林夏程帆林建华 本章:第4章

    当男人的手摸上那节纤细的手腕时,程帆有点不愿意再看。

    这种场面,他看多了。他只能说,不会让这种事发生在自己的局上,看到喝多了要开始搂搂抱抱的都他妈烦,真遇上点low货,下一次绝对不会让这种人出现在自己眼前。

    别人的局,他管不了。那一点不愿,也许是不忍,也许是心中的五味杂陈感。

    程帆刚想回头喊落在后边的朋友,让他进来管好他自己的局时,就看到那个女人站起了身,举起酒杯,手腕轻转,八分满的红酒,一滴不剩、满满地洒在了中年男人的头上。男人的衬衫迅即被染红,挂在发丝上的酒精一滴滴地往下滑落,用摩丝固定的造型坍塌,为数不多的几根头发贴在了头皮上。

    安静,安静到极致。

    众人都看着这一场突如其来的“闹剧”而不知所措。

    “你知道我爸是谁吗?你再敢碰我一下,我就喊人把你的手打断。”

    第8章

    若不是从背后看到她另一只发抖的手,程帆还真以为她如她表现的这番有恃无恐。

    红酒流过鼻翼,发酵的味道弥漫开来,被泼了酒的男人好一会才反应过来。一身衣服弄脏了事小,在众人面前失了颜面事大。

    后知后觉的怒意升腾而起,半醉的头脑指挥着粗壮的手臂就要哆嗦着给面前的女人一巴掌。然而这时,肩膀上传来一阵颇有力道的重压。

    他转头看去,那个男人像个误入的不知情者,颇有礼貌地问他,“怎么了?您没事吧?”

    老金皱着眉头,甩着膀子掀开了他的手,“你他妈谁啊?别来管闲事。”

    “我只是被喊来喝酒的。”他向后看了正在疾步往前走的老韩,“韩总,这酒还喝不喝啊?”

    谁知道出去一趟就发生了这样的事,别看老程这和气的态度,他站出来说一句话,就表示内心已经很不爽了。

    好不容易把他请来喝杯酒,向人暗暗展示下他韩宇有这种交情的朋友,结果就让他看到这种书,还让他出面了。

    老金是不是脑子不好,这种场合连个陪酒小姐都没请,他还色胆包天敢来戏弄一个对他而言来路不明的女人,实在是蠢。

    韩宇走上前,低声对老金说,“老哥,给我个面子。”

    程帆看了眼面前站着的女人,面容精致,略施薄妆,头发垂至锁骨。遮不住的稚气,特别的是那一双强装镇定的眼。

    老金还未说话时,这个女人拿起了包,对着韩宇道歉,“对不起韩总,坏了你的饭局,我改天上门向你赔罪。”

    说完就走,除了方才程帆上前阻止时看了他一眼,到离开时都没再看他一眼,更别说是一句感谢。

    程帆不以为然,他没有英雄救美的爱好,况且美女他见的多了去。

    饭局上的都是人精,最擅长插科打诨与视若无睹。三言两语就把这事给绕了过去,老金也装作没事人一眼照常喝酒聊天,谁也不提这茬。

    程帆相信,若是方才那个女人没有拒绝,闷声吃了这个亏。这些个人,也一样能做到视若无睹。阅历越广,见的人越多,对人性却是日益感到悲凉。

    他寒暄了一番,再喝了两杯,就走出了包厢。

    也许最近饭局真太多了,还是逃不了的局,心里疲倦了,他边走边想,真他妈没意思。

    一群赚了点钱就自以为是的蠢货,还没赚到大钱就觉得随时能把底线抛下以换滔天富贵的傻叉。当然,他不爱标榜道德,那玩意他也不稀罕有。

    就说最简单的,这都互联网时代了,但凡遇上点要整你的,在私人饭局里偷拍了视频再扔到网上去,会造成多大的影响?

    对这种人谈不了道德,但对这种事发生的可能与后果无任何预判,不是蠢是什么?

    上帝博爱,把智慧撒向人间。妈的,一群智障,非得撑着伞。

    他不耐烦地扯了领带,又回到了饭局上,争取半小时结束,他要回家歇着去。

    结果又是远离预期,但也算早,九点半就结束了。这个饭店没有地下车库,他来时将车停在了对面的停车场。程帆不爱用司机,他边往外走,边想是打车还是喊代驾。

    结果,还没走到马路边上,就看到了坐在花坛旁长凳上的女人,她看到了他,站起了身,并向他走过来。

    “你好,刚刚谢谢你。”

    程帆没有心情应付一个来表达感激的女人,“不用。”

    那个女人也没继续啰嗦,却是从包里拿出个信封,递给了他,“我也不想浪费你时间,请您收下。”

    程帆看了厚度,乐了。

    他自然是不会收,但她在这等他一个小时,不简单。

    他指了对面的星巴克,“你请我喝杯咖啡就好,我不需要这个。”

    九点半的星巴克里已经没什么人,一个员工在料理台上清洗着容器,另一个员工在拖地。他找了个角落的位置坐下。

    程帆挺喜欢星巴克,装修风格、灯光和氛围,让人坐着挺舒服,他没事时就带本书,去个人少的店坐半天。

    她端了两杯咖啡走过来,稳当地放在了小圆桌上,再坐在了他的对面。

    程帆看她虽然一身都市职场人打扮,但仍略显稚嫩,可能是长相,也可能是纯澈的眼神,与人打交道时,不够老练,“你这是刚工作?”

    “不是,我已经毕业快两年了。对了,我叫林夏。”

    温热的红茶拿铁落肚挺舒服,程帆并没有介绍自己,“好,林夏,我没有帮你什么,你没必要这么谢我。”

    他内心纳闷,他今天穿的很廉价吗?还是像个落魄到上饭局陪领导喝酒的潦倒下属?

    晚上来饭局前去了趟工厂,衬衫有点皱和脏,也没来得及换。前段时间跟朋友喝了大酒,半夜坐在大马路上,打了电话让人来接他,等他清醒时,手表和两个手机已经没了。他反省了下自己,真不该这么喝大了。挺贵的表丢了有点可惜,但万一命没了呢。他痛定思痛,决定半年不买也不戴手表来警示自己。

    “我不是在特地等你,就是坐在外面冷静了一下。我不觉得我刚刚是冲动了,也许有更好的解决方法。”

    估计这姑娘是第一次在饭局上被人骚扰,入秋的夜里寒气重,手捧着咖啡,面容冷静,却藏不住声线中的一丝颤抖。

    “就算有更好的方法,但如果你没那么做,估计事后会懊悔没痛快一把,人还是要在兜得住的范围内活得随心所欲。”

    林夏被他逗笑,刚才出了包厢,她就去卫生间洗了很久的手,“你说的对。”

    “是老板让你来参加饭局的吗?”程帆看着她犹豫着没回答,也没打算继续问,“混人脉的饭局,是谈不成事的。”

    “我不是混人脉。”她下意识反驳了他,想说什么又没说出口,叹了口气,“你不懂。”

    “不说这个了,你是韩总下属吧?你刚刚帮我,会让你被老板骂吗?”

    他差点把口中的拿铁喷出来,憋着笑喝下了那一口后,老实回答了她,“不会。”

    “你不要有别的想法,大家在外面打工都不容易。我比较有钱,你帮了我,你也是我见过的第一个会在饭局上站出来的人。这点钱没什么,你收下吧。”

    她又从包里将信封拿出来,放到了他的咖啡杯旁边。

    进咖啡店时,不知她知不知道他的身份,也不知她有何目的,程帆存了警惕心,但她好像真的什么都不知道。

    “口气这么大。”他没看那沓钱,说话不留情面,“如果这么有钱,那你应该具备基本的辨别能力,哪些饭局是有用的,哪些是混圈子的。”

    这个人说话难听,林夏也没跟他生气。刚刚在外面吹了冷风,此时呆在温暖的星巴克里,一盏盏暖黄的点光投射而下,明亮而舒适,对着一个陌生人,苦熬了一个多月的她忽然有了点倾诉欲。

    吞掉了那句你说得轻松,她略带苦恼地说,“但当没有任何办法时,每一个机会,就算概率再小,都应该去尝试下。”

    见他没有说话,她解释了句,“我爸开公司的嘛,简单来说,就是我想拿到一个项目,向他证明我的能力。”

    “然后呢?”

    “他看到了我的能力,就能把更大点的部门交给我管啊。”

    “那你这是还没拿到?”

    林夏喜欢他用的“还”,是还没有,不是不能,但也不愿意再跟他说再多,敷衍了句,“差不多吧。”

    她喝了口咖啡,就准备起身拿包离开。虽然这个人长得还挺帅,但她没幼稚到就因为帮她解了围就心生好感。很久了,她都没有任何心情有男女关系方面的心思。

    正当她准备告别时,对面的男人开了口。

    “如果你的目的就是拿下项目,那你为什么要舍近求远呢?”

    林夏愣住,“什么?”

    “既然你刚刚泼人酒时,都知道拿出你爸来吓唬人。那谈项目时,为什么不用你爸的关系呢?”

    她一时没说出话,想说你这不是废话,我不是要证明自己吗?用我爸的关系拿了项目,那不还是靠他吗?但她好像又没必要认真反驳他。

    “如果不想用他的任何关系,那你为什么不去自己创业呢?”程帆没有给她回答的机会,“擅长利用已有的资源与禀赋是种能力,很多人有关系也不一定能办成事。”

    很多人说过他谈事时是六亲不认的,不论是多好的关系,他都能全然理性、甚至是不照顾对方心情,说该说的话,做该做的事。他说,不然呢?当你问我要解决方法时,我已经默认你做好了心理准备来面对问题。

    程帆想自己是不是闲得慌,面对一个陌生人,人家也没问他该怎么办,他犯不着这么说话。他尚有些自知之明,人到三十,就该学会闭嘴,更别提主动教人怎么做事,不然是挺让年轻人讨厌的。

    “抱歉,这只是我的想法。”他率先站起了身,端着喝了一半的拿铁,“谢谢你请我喝咖啡,钱就不用了,再见。”

    想到明天早上要赶飞机,程帆打了电话让人过来开车,准备走到前边的路口过马路。最近真太忙了,给自己放个假的心情都没有,只能想着再过俩月,就去滑半个月的雪,谁也别想找到他。

    结果还没走几步,就被人从后面喊住。

    她都没来得及穿外套,衣服搭在了手臂上,左手端着咖啡,右手拿着包,秋风吹起,扫过地面的枯枝落叶,将小跑着赶过来的她的发丝吹起,还有一缕缠绕在她光洁的脖颈上。

    他看了眼,又瞥开了眼神。

    站在他面前时,她没顾上整理头发,埋头从包里掏出了一张名片递给他,“这是我名片,如果你遇到了什么事,可以找我帮忙。虽然我不一定能帮得上,谢谢你刚刚跟我说的。”

    他收下了名片,不置可否。

    上车后,程帆随手将名片塞进了座椅靠背的收纳袋里。

    第9章

    周六,林洲没有加班,五点就回了家。看着电梯间里不断变化的楼层数字,这套去年交了房,他喜欢住高楼层,喜欢站的高。

    进屋子时就闻到了一阵从厨房飘来的饭香,还以为是女友在做饭,正纳闷她不是出差了,就看到了他妈王秀萍走了出来。

    “你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等我再做个丝瓜汤,就能吃饭了。”

    “妈,你怎么来了?”

    “这不是天热,鸡也养不住了,我就杀了两只带过来。一只放了冷冻,另一只我刚刚烧好,剩下的放了保鲜盒进冰箱,你可以吃两天了。”

    林洲进了厨房洗手,打开冰箱,满满当当都是王秀萍从乡下地里摘来的菜,“你来怎么不告诉我一声?”

    “怎么,交了女朋友,就不想让我过来了?”

    王秀萍今天一早就来了,虽然儿子这有保洁定期上门,可这些人做事不仔细,沙发底下、边角的灰尘都不打扫。她拿起抹布就搞了个大扫除,在收拾衣橱时发现了女人的衣物。

    “自己拿碗盛饭,一会你吃完我洗完碗就坐地铁回去。”

    林洲看到客厅的毛毯被整齐地叠放着,内心无奈,“我开车送你回去。”

    王秀萍做事利落,边烧汤的功夫,又再加了个红烧冬瓜。不过十分钟,热气腾腾的饭菜就上了桌。

    “在你爸那里干的怎么样?“

    “就那样。”

    “好好做事,以后这一切都是你的。”

    “妈,他没这个意思。”

    “他要没这意思,喊你回去干什么?”王秀萍夹了鸡心给他,“林洲,你小时候我就跟你说,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你就是要比那个女人的孩子优秀,你现在做到了,这些本来就属于你。”

    王秀萍自认吃了半辈子的苦,内心的苦,往往比生活的苦更难挨。老公刚发家,就被人勾引了去。离了婚,她留在婆婆家,没有走,没有再婚。

    当时还算年轻,她可以再婚的。再婚一定要给人生孩子,但能有几户人家能接受带着儿子改嫁,长久不见面,那就相当于是断了母子情分。那时婆婆劝她,你留下来,只要有我在,都有你们娘俩的吃住。

    王秀萍没文凭,就在一家外资的纺织厂里上班,福利待遇好,她也没换过工作。十年前,纺织厂倒闭,她拿了笔赔偿金,恰逢婆婆身体不好,她就再没出去工作,一直在家照顾着。

    这些年,别人看她衣食无忧,但跟寄人篱下有什么区别?

    回娘家要被说没能力守住老公,不然哥嫂还用得着这么辛苦工作。过年林建华带着老婆孩子回乡拜年,没人知道她有多尴尬,躲在厨房做饭,人前笑着人后落泪,但还得教着儿子给爸爸拜年,时不时打个电话联络感情。

    命运让她吃了大半辈子的苦,还是给了她一次好运。她到底是赢过了让她恐惧了、也恨了半辈子的女人。

    孙玉敏风光了这么多年,儿子却死了。她一蹶不振,后来去了美国,说是去静养。

    婆婆走之前,跟王秀萍说了句,那个孩子,以后怕是要出事。

    没两年,就被婆婆说中了。

    “对了,他还有个女儿,你见过了吗?”

    她做的饭菜偏咸,林洲起身倒了杯水,“妈,饭要一口一口地吃。”

    王秀萍内心嘟囔着,你老娘我就是个粗人,吃饭就习惯扒着碗狼吞虎咽,我这把年纪了,也学不会城里人那样一小口菜,再慢条斯理一小口米饭啊。

    正在饭厅吃饭,王秀萍耳朵尖,怎么隐约听到了密码锁的输入声,再啪嗒一声,她连筷子都没放,就跑去了门口,结果就跟提着行李箱的女人大眼对小眼。

    这模样,她肯定见过,“周倩?”

    “阿姨好。”

    林洲走了过来,看到这一幕有些头疼,“妈,周倩,我女朋友。”

    王秀萍甚是惊奇,“你们俩什么时候在一起了?”

    就说这小姑娘怎么熟悉呢,是周老狗的女儿啊。这个周老狗长的那副丑样,但女儿却生的水灵。

    但他俩,差了有好几岁,村子大得很,一个东边一个西边,也没机会见着面啊,怎么就在一起了。

    “一年了。”林洲拿过了周倩的行李箱,“还没吃饭吧?洗手来吃饭。”

    周倩也没扭捏,边吃饭边跟王秀萍说着方言聊天,夸她做饭好吃,饭后还主动去收拾了碗筷。王秀萍走之前还关照她冰箱里的新鲜菜赶紧吃完。

    等林洲把王秀萍送回家再回来时,周倩早已洗了澡,在床上等他。他进了门,便扑进了他怀里,“你妈来怎么不告诉我,我还想着给你个惊喜呢。”

    林洲抱紧了她,“那你这算不算见家长了?”

    周倩埋在了他的怀里没说话,只觉得无比幸福。她是做室内设计的,俩人在工作中认识,他是她的甲方,平时也没见面的机会,还是在聚会中见到了他。

    其实她早就知道他,一来二去,他们在一起了。女人由爱意激发的同情心可真奇妙,他从小父母离婚,可真可怜,就想心疼他。

    林洲在她耳边细语,“那你见过了我妈,我是不是得改日跟你回去见你家长了。”

    她顿时好羞涩,才一年不到,她都没想到过这一步。最终,他听到了声若蚊蝇的一声“嗯”。

    林夏的一天挺忙碌。

    早上审批文件,她看到行政部报备即将组织的团建活动——野外拉练一头雾水,徒步二十公里,预计下下周末进行。

    “谁想出来的?是不是脑子不好。”林夏合上了文件,扔到了一旁,“到时候尽四十多度,就算山里温度低点,也热啊。”

    二十多公里,万一有人猝死了呢?

    秘书站在一旁尴尬地回答,“是董事长,他之前吩咐了句,行政办那边就开始着手组织了。”

    对狼性文化的信奉,便不足为奇喜欢搞些耐力训练,认为可以锤炼心智、无所畏惧。甚至与企业文化相挂钩。

    林夏虽不需朝九晚五坐班,但她理解,工作已经很累了,难得的休息日出来搞团建算加班,更何况是这么热的天。

    “我这没看到有任何的急救措施及预案,退回去。”

    “好的。”秘书没有多嘴,将文件拿了出去。

    工作信息又不断,集团下一子公司的财务总监找了她,跟她告了状。审计发函发错了,其他应付发成了其他应收,还被客户发现了。估计财务平时被审计刁难了,这次借题发挥,告到了她这,潜台词是要不要考虑换事务所。

    当然暂时没可能换,但林夏还是先应下来,说去了解下情况。

    最后就是,林建华说的进军房地产。

    建林集团主要以建筑为主导产业,也有涉足房地产。前些年成立了一家由集团全资控股的房地产公司,也只是小打小闹。

    在本省的三线小城市里拿了地,但先天不足,招商、物业管理和营销团队,都是从外部找了公司合作,自身的开发能力很薄弱。

    虽然开发商总是在嚎叫税负重,但去看上市公司,特别是大的上市公司,纳税最为规范的,它的利润占销售额最低都百分之十,做得好的能到百分之三十多。特别是与工业性产业的利润率——百分之二到三相比,利润这么高,知名的大企业都跑去做房地产了也不足为奇。

    林建华一直想往房地产上发展,据说没同意的是孙玉敏。

    建林集团一直是闷声发财的架势,早年资源非常强悍,政府办公楼、机关医院、商业中心和一些地标性建筑,都由其承建。现在业务不缺,财务报表好看,但能看出,社会关系带来的资源并不如从前。林夏不知道原因,隐约推断是人走茶凉。

    这一次,林建华想在房地产上大干一场。而孙玉敏远在美国,几乎是不问世事。

    林夏看着直接由他办公室传达的文件,他步子很大,准备同时在多地、主要集中于三四线城市购地。

    她在文件中看到了A市,一个不甚发达的邻省城市,当地政府正在招商引资,要做个集住宅、商业及办公于一体的综合社区。正式文件还未下达,但很快就会出台。

    A市这个项目,被放在了首位。

    林夏才后知后觉地想起了早两天,林建华问了她一句,程帆在A市的工厂怎么样了?

    程帆在A市拿了那么大一块地,也是当地招商引资的重点项目,区委主任出席在奠基仪式上。可见这一产业基地对当地的重要性,以及他背后与当地政府的良好关系。

    林夏心中了然,难怪要交给她。

    至于后续的拿地规划,简单来说,难点在钱。

    建林集团并未上市,无法从股市获得输血,就算是现在借壳上市,也无法一蹴而就。银行贷不了这么多钱,他们需要找资金合作方,林建华说资金方他会来想办法。

    工程部那一块,现在是她担着总负责的名头。又要让她转移重心去搞A市这个项目,难道林建华真要搞分权与制衡那套?

    她懒得多想,林夏知道,自己一向不擅长去跟人争抢。正如刚毕业时去了钢丝厂,总得作出一点事情,证明了自己,才有资格让林建华给她更多。

    林洲的工作并不直接向她汇报,她也没这心思,人刚来就摆出架势跟人搞内斗。何必为了点利益就闹得鸡飞狗跳,让人看笑话。到底是自家的产业,有这精力,不如多去谈两个项目了。

    她甚至对林洲没有敌意,爱、恨、厌恶,都需要很多的力气。她不相信血浓于水的虚幻感情,但极其偶尔的时候会想,他们的成长轨迹其实很像。被忽略着,若非没有选择,他们并不会被选择。

    第10章

    在盛夏来临前,苏城举办了婚礼。

    程帆夫妇俩自然要参加,也没有兴趣跟着一帮小年轻玩迎亲那一套,到点出门直接去婚礼现场就行。

    程帆的手机被扔在了外边,没有设闹钟,约莫清晨时醒了一回,想着林夏会喊他的,昏沉中又睡了过去。

    等到他再次醒来时,卧室一片黑暗,隔音好到几乎是静谧一片,他昨天回来得晚,她没来这间屋子睡。

    他躺着发了会呆,想起今天行程,也只有一件事——去参加婚礼。

    他和林夏的婚礼,倒没那么热,是在春天。虽然可以更为浪漫地去个海岛或是欧洲小国举办婚礼,但要请的客人中一部分是机关政要,日程安排紧,出国也不方便。林夏也不是个追求完美浪漫婚礼的人,相反,她要求甚低。

    听多了狐朋狗友们结婚前对伴侣的抱怨,她们简直是吹毛求疵到极致。小到鲜花种类、场地设置、客人酒店预定,大到主桌坐谁、礼仪规格、婚纱制定。甚至连抱怨的语句都一致,她总说婚礼只有一生只有一次,的确,她这么搞我,让我一辈子只想办一次婚礼。

    办婚礼前,程帆想的是,他给足预算,不要让他这么被折腾就行。可没想到,林夏比他还心大,与他一起拟定了宾客名单,其他流程琐事都都全权委托给了策划人去做,她过目下就行。

    反倒是他对她说,婚礼只有一次,你怎么这么不上心?

    她诙谐一笑,说有这么大的钻戒,和Vera

    Wang的婚纱,我已经很满意了。我审美一般,还不如交给专业的人去做。

    她的审美挺好,被婚纱裹紧而露出的肩膀白皙而瘦削,头发被挽在脑后,温婉大气,蓬松如云朵般的裙摆垂在身后,被她父亲挽着向他走来时,他才有了这就是结婚的真实感受。

    蜜月两人去欧洲溜达了一圈,程帆每次去欧洲几乎都是出差,除了象征性去一两个著名的景点,倒没闲心瞎逛。

    两人没有规划,可以在博物馆里待一天,也可以在不知名的街道上走许久,累了就找个临街的咖啡店坐着,无话可说时各自发呆也不尴尬。在他时差没倒过来时,她半夜陪着他去酒店外的街道上抽烟。都不是爱拍照分享的人,连朋友圈都不发,被说去度个蜜月就跟人间蒸发了一样。

    那的确是段难得的放松时光,暂时将工作的压力卸下,失去了熟悉环境的牵绊,像是两个人在与世隔绝的角落里流浪。日均一万多步的散步,晚上再任由身心享受着最极致的放纵。事后感受着彼此的心脏跳动由快到慢,两个人都睡得很好。

    读完蜜月,回归到日常之后没多久,林夏跟他说,他有时回来得太晚,影响她休息,要分房睡时,他没有意见。

    她不是拿乔的人,有问题就直说,两个人不是上班族能有相对一致的作息。他也没当成个问题,也许婚姻的朝夕相处会加快厌倦期的到来,这样也好,保持对彼此的新鲜感。

    这么个先河开了后,平均下来,一个月没几天能睡在一张床上。

    有时,比如现在,醒来而百无聊赖、没有迫切的工作行程需要开展的清晨,他觉得分房睡也不好。

    并没有在这个问题上想太久,程帆掀了被子起床去洗漱。刮完胡子向客厅走去时,听到了电视声。

    窗帘紧拉着,伦敦腔的台词从音响里低沉地流出,旧时的贵族庄园在屏幕上展现,在古典而堂皇的会客厅里,一群着装正式的客人们端着酒杯在闲聊,一股被阴郁笼罩的气息却无法从本该热闹的场景中消散,此时进来了一个面带颓废而长相英俊到绝美的男子。

    她蜷缩在沙发上,裹着毛毯,眼神盯着屏幕,没有注意到他的到来。

    当他坐在她身旁时,她仿佛如梦初醒,欲起身拿起遥控器关了电视。他按住了她的肩膀,“才八点,怎么醒这么早?”

    林夏睡得并不好,昨晚一点多勉强睡着,早上六点就醒了再也无法入眠,便起来泡了杯参茶吊精神,“昨天睡得早。”

    程帆将她拉到了怀里,低声在她耳边问了她,“为什么不等我?”

    “你不说你几点回家,我要等到几点?”

    他轻笑,“那我下次报备。”

    “别了。”林夏隔着一层毛毯握住了从她睡裙下摆处钻进的手,吞下了直白的我没心情,“下午好不好?”

    她已经连着好几天没睡好了,早上绝无这样的兴致应付他。但也许可以参加婚礼时多喝点酒,下午找个酒店开房,跟他消耗□□力再睡一觉。

    背后的他没了声音,林夏刚想问他怎么了,就被他用力一扯,跌落在他的大腿上,她下意识抓住了他的手臂,看着他面无表情地看着她,她刚刚只是建议放到了下午,他至于这么摆脸色给她看吗?

    还以为他生气了,却忽然听到了他问,“你眼睛怎么红了?”

    “估计没睡好。”她最近眼睛是挺容易红的,还有些畏光,“对了,下午我要去买副墨镜。”

    “你刚刚不是跟我说一早就睡了吗?”他不顾她呼痛,捏了她的鼻子,“起来。”

    程帆起身又去了卧室,拿了放在床头柜上的人工泪滴,让她重躺到他腿上,手指撑开了她的眼眶,“别躲。”

    失眠后倍感干涩的双眼得到了滋润,泪滴顺着眼角滑落,闭了眼的她感受到他的大拇指轻轻划过她的眼,将泪滴拭去。

    耳旁是Sebastian的嗓音,看过太多遍,她几乎都会背他的台词了。

    “这是什么剧?”

    她迟疑了一会,回答了他,“《故园风雨后》”

    这种剧不会是他喜欢的类型,她没有解释,这是1981年的电视剧,不是08年再次被改编的电影。如果你感兴趣,只要看电视剧就好,电影改了故事线,很糟糕。她也没有说,这是她最喜欢的电视剧。

    他果然没有再问。

    枕在他的腿上,他身上有种沉稳的力量,她从没有想过要任何人的保护,此刻,她却觉得有一丝踏实,闭眼听着剧,迷糊间竟然睡了过去。

    被他喊醒时已经十点四十,她懵了半分钟,便迅速起身去换了衣服,拿了粉饼和口红塞进了包里,坐在他车里化了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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